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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3321”工作法 强化电子保函推广应用

为持续规范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电子保函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宜宾市多措并举,努力提升电子保函工作质效,进一步推动电子保函工作实现精细化管理。

实现“三平台”数据对接。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金融服务平台电子保函服务商平台数据资源无缝对接,实现投保、保费支付、出具保单、理赔、退保等业务全流程在线办理、全封闭式运行。

制定“三严”工作制度。一是“严审核”。建立健全投标人信息核验机制,电子保函服务商自建“黑名单库”,通过电子保函服务商对相关信息实行核验二是“严管理”。不断强化电子保函管理,制定管理办法,拟定保函服务考核评分细则,严格管控。三是“严督查”。每月收集保函服务商业务台账,组织人员研判分析,定期走访督查。

实行保函订单“双限单”。一是每名投标人,每个项目只能提交两个电子保函订单。二是单个项目,每个保函服务商只能接受两单电子保函订单,当所有保函服务商均已接受两单电子保函订单后重置可接单数。避免单个项目多个投标人集中在一家服务商购买保函而产生信息泄露的风险,同时,避免投标人恶意占单的行为,化解不良竞争,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

电子保函服务商种类“全覆盖”。我市现有电子保函服务商20家,其中银行2家,保险公司9家,融资性担保公司3家,非融资性担保公司6家,为投标企业开具电子保函提供多样化选择,为企业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注入活力。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