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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顺利完成公车维修和保养框架协议采购

近日,乐山市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入围供应商在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在线完成协议签订,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征集工作顺利完成,76家供应商将为全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提供为期两年的维修和保养服务。

本次采购是自《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实施以来,乐山市首次采用框架协议实施公车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该项目社会关注度高,供应商参与积极,且采取“全市区县统招、结果全省共享”的采购模式。对此,中心高度重视,提前准备,全力保障了本次采购活动的顺利开展。

一是“系统学”。组织项目相关科室认真学习框架协议采购政策,厘清框架协议采购流程,掌握框架协议的采购范围、入围方式等规则,并根据公车维修和保养的特点,确定价格优先法作为项目的评审方式。

二是“广泛听”。邀请市财政部门、采购需求部门、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行业专家及部分供应商开展需求调查,采用书面调查和现场座谈会的方式,对采购的报价组成、服务内容和履约管理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讨论,科学合理地制定采购需求。按照车辆维修资质和服务区域,将项目分成14个包。

三是“扎实推”。将该项目列入重点项目进行管理,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落实具体人员做好项目保障。利用每周工作例会、专题工作会议及时听取项目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严格执行采购文件集体会商制度,强化对采购文件的编制和审核把关,确保文件编制科学合理。同时,针对各环节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和风险制定了相应的防范措施,确保了项目顺利进行,共有105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项目一次性采购成功。

(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