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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多维度规范交易主体现场行为

    (一)明责任定标准,履职有“尺度”。印发《绵阳市交易主体现场责任清单》、《绵阳市交易主体现场负面行为清单》,梳理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监督人员等各方交易主体现场责任76项、现场负面行为95项,划定了现场行为“红线”,明确了负面行为处理和信用应用,为各方交易主体现场履职提供了行为指南。
    (二)开展温馨提示,服务有“温度”。主动靠前服务,对第二天开始的项目,主动提醒代理机构人员及时在线上传介绍信等人员资料,对于审核不通过退回的项目,系统提醒代理机构人员及时查看退回原因,修正后重新上传,确保项目开标前各项准备工作提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极大提升项目交易效率。
    (三)语音播报曝光,监督有“力度”。一是充分利用现场语音广播系统,对各方交易主体现场发生的不良行为进行语音播报提醒,落实到具体项目、交易主体、不良行为描述等,系统自动分类记录。二是增设现场曝光台,各环节及时发布各方交易主体现场不良行为记录,利用LED显示屏在大厅循环播放,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四)简报专报结合,处置有“速度”。一是每月定期汇编《绵阳公共资源交易》简报,及时将交易数据、工作动态、最新政策、保证金退还情况、交易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等情况报送至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二是针对交易主体现场发生不良行为且经工作人员多次提醒未改正、造成恶劣影响的,中心采取点对点方式,及时将其现场不良行为情况专报至委派单位,要求委派单位切实加强人员管理教育。(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