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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举措”持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跨省远程异地评标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4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标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印发〈四川省远程异地评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发改法规〔2021〕555号)等相关工作要求,为扎实做好宜宾市跨省远程异地评标工作,共享全国专家资源,破解“熟面孔、老关系、围串标”等情形的发生,保障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因“疫”而止,宜宾市采取“三举措”,持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跨省远程异地评标。

一是积极努力探索,不断完善跨省远程异地评标工作体系。宜宾市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办函〔2019〕41号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方式。自2019年以来,不断加强与使用相同电子化交易系统省内、省外市(州)中心的对接联系,通过电话提前交流沟通、签订《跨省远程异地评标合作协议》、发送《跨省远程异地评标商请函》、技术人员主动提前对接调试设施设备、与市本级项目监管部门沟通协调等方式,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允许范围内,采取“主副场分别抽取专家、主场全程在线监督、语音视频适时沟通、同步提交评审结论”等,成功与云南省昭通市、云南省丽江市开展6次政府采购项目跨省远程异地评标;经多次与湖北省各市(州)对接联系,成功与湖北省鄂州市开展2次工程建设项目跨省远程异地评标,实现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专家资源跨省域共享。

二是主动积极对接,不断拓宽跨省远程异地评标地域范围。为进一步提高评标质量,降低招投标成本,将招标人、投标人和评标专家从地域上实施隔离,有效减少人为因素干扰,减少疫情发生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各类人员聚集,宜宾市主动作为,再次对接使用相同电子化交易系统的地区,探索开展跨省远程异地评标。经多次沟通,2022年9月,宜宾市与河南省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西省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达到跨省远程合作意向,签订《跨省远程异地评标合作协议》、发送《跨省远程商请函》明确相关事宜。

三是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升跨省远程异地评标工作水平。总结近四年的跨省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经验,宜宾市与副场方对接时,采取先签订《合作协议》、发送《商请函》确定、告知相关事宜,待开标结束后再根据项目容易难度、投标家数多少、是否需规避专家“围猎”等决定是否开展跨省远程异地评标,向副场方提交《申请跨省远程异地审批表》的方式告知副场方项目基本信息、抽取专家信息等程序,推进异地评标工作。近日,成功与河南省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1宗招标控制价为4914.87万元的工程建设项目异地评标,有效避免了宜宾市因疫情不能抽取区域外专家而担心本市区域专家被“围猎”的问题,保证了评标活动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