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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范处理政府采购质疑强化政府采购事后监督

一直以来,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积极探索政府采购询问、质疑处理工作机制、制度建设,在规范政府采购质疑处理、助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明显实效。

一、不断健全规章制度,注重政府采购质疑规范处理。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询问、质疑处理行为,健全内部工作机制,切实提升政府采购服务能力和水平,2017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印发《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询问和质疑处理工作规程(试行)》(宜公交易发〔2017〕39号)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2017年第94号)颁布后,根据新规定和工作实际,2019年,及时重新制定印发了《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询问和质疑处理工作规程(试行)》(〔2019〕—68号),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质疑处理行为,为公开、公平、公正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规范处理政府采购质疑,防止权力寻租和滋生腐败。根据《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询问和质疑处理工作规程(试行)》(2019—68号)相关规定,政府采购质疑处理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指导科牵头负责,交易受理科、交易评审科等科室配合办理,实现质疑处理与其他工作环节相互分离,便于相互监督,防止权力寻租和滋生腐败,确保了政府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规范处理政府采购质疑,积极助推成交供应商依法依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019年,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后对无正当理由拒绝履约或弄虚作假的四川吉尚商贸有限公司等9家成交供应商依法依规不予退还保证金共计22.41万元,并及时将相关保证金划转采购人(非政府采购项目)或上交市财政局(政府采购项目),有效遏制了成交供应商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营造了公开、公正、公正、诚信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