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综合新闻 > 行业动态 > 市州

宜宾市常态化开展“万企评机关”工作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等有关工作要求和宜宾市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安排,为加快建设一流营商环境,扎实推进全省经济副中心创建,近日,经宜宾市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研究,宜宾市一流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印发《宜宾市“万企评机关”实施办法(试行)》,决定自2019年6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常态化组织开展“万企评机关”工作。

一、明确评价对象。评价对象为市级机关单位(含各市直部门、市级公用事业单位、市级银行金融机构,以下统称市级机关单位),各县(区)、临港经开区。

二、明确评价主体。评价主体为在宜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宜高端人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办事群众,市、县(区)“政府保姆”代办服务人员。

三、细化评价指标。主要评价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廉洁自律和工作便利性等方面情况,其具体指标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优化调整,并以宜宾企业e路阳光 ”公共服务平台“调查评议”栏目所提供的宜宾市“万企评机关”调查评议表为准。

四、设置评价等次。采用100分制标准或采取“好差评”方式评价,具体方式由测评主体自行选择。其中,“好差评”暂设超赞、好评、中评、差评等4个评价等次,并分别对应100—95分(含)、95(不含)—80分(含)、80(不含)—60分(含)、60(不含)—0分。

五、规范评价方式。各测评主体凭登录密码,随时登录宜宾企业e路阳光”公共服务平台“调查评议”栏目,并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出于公心的原则,通过填写宜宾市“万企评机关”调查评议表,据实对测评对象进行“好差评”或评价打分。同时,对选择“差评”的,应说明其具体理由、具体事例、具体单位、测评主体联系人及其联系电话等,以便市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务和非公经济局)及时进行核实处理和甄别。否则,其“差评”将不能在上述平台上有效提交。

六、科学计算结果。一是百分制计分方式总评价得分为各项有效评价得分之和除以有效参评主体总数再除以评价项目个数;单项评价得分为单项有效评价得分之和除以有效参评主体总数。二是“好差评”计分方式“超赞率”为超赞得票数除以参评有效票总数×100%“好评率”为好评得票数除以参评有效票总数×100%“中评率”为中评得票数除以参评有效票总数×100%“差评率”为差评得票数除以参评有效票总数×100%

七、严格结果运用。一是市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时了解“万企评机关”相关情况,第一时间核实处理企业提出的意见建议,力争第一时间妥善处理相关具体问题。二是市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集中汇总通报一次“万企评机关”评价结果,对评价得分达到90分(含)或超赞率达到90%市直部门(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评价得分在60分(不含)以下或差评率达到60%以上的市直部门(单位)进行函询或约谈,并视情况移交有关部门追责问责。三是将“万企评机关”评价结果及相关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全市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目标绩效管理和相关工作评先评优的参考依据,并不断强化其结果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