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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采取“四个进一步”措施认真贯彻落实省中心信息报送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报送工作,近日,宜宾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研究采取“四个进一步”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川政公办函〔20189号)等相关工作要求,不断提升信息工作实效。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县(区)政务服务中心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政务信息编辑、报送工作,并不断改善工作条件,着力提升县(区)信息工作水平和实效。同时,将政务信息工作情况纳入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范畴,并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并不断强化激励约束。

二、进一步注重报送时效。督促各县(区)政务服务中心树立强烈的政治敏锐性和时效意识,严格按照川政公办函〔20189号文件相关要求,进一步提升信息编辑、报送时效性,切实做到及时撰稿、及时审核、及时报送,全面展示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各方面工作成效。

三、进一步提高撰写质量。认真对照川政公办函〔20189号文件相关要求,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着力提高信息编写、报送质量。严格执行单位标注、图片插入、字体字号、文档对齐、首行缩进等格式规范,坚决杜绝只重数量、忽视质量,敷衍了事、滥竽充数等现象发生,特别是不再出现错别字等低级错误

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按照“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一定文字工作基础且吃苦耐劳”标准,实行动态选拔,组建专业队伍,并不断加强业务培训。同时,建立政务信息人员跟班学习制度,各县(区)每年选派1—2名优秀政务信息工作人员,有序到市政务服务中心跟班培训1—3个月,促进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信息工作水平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