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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多措并举抓基层便民服务工作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基层便民服务工作水平,切实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近日,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基层便民服务工作常态长效运行的通知》(宜府办函〔201878号),进一步明确落实九项举措,着力推动基层便民服务工作常态长效运行。

一、深入推进场地建设标准化。有效整合办公资源,有序推进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场地建设,并实行大厅式、开放式、集中式办公,确保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到2020年底前,力争60%以上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达到市一级标准,所有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达到市级标准,新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原则上应达到市一级标准。

二、深入推进入驻项目标准化。政府相关部门延伸到乡镇(街道)直接服务群众的各类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应全部集中到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办理。乡镇(街道)直接承办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事项的机构均应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办事窗口,原则上均不再单独设立对外服务大厅(窗口)。

三、深入推进服务设施标准化。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应规范设置标识标牌、开放式工作台、12345市民自助服务终端、视频监控摄像头和群众休息软质座椅等便民服务设施,实现服务大厅WIFI信号全覆盖。同时,积极推行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液晶(LED)窗口吊牌、脸谱(指纹)考勤等标准化建设,切实方便群众办事。

四、全面推行“全天候”服务。因地制宜制定“全天候”政务服务实施方案,确保2018630日前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窗口全面推行“全天候”政务服务。县城所在地乡镇(街道)和有条件的便民服务中心对外服务时间与所在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全天候”服务时间完全一致。

五、积极推行“一窗受理”。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等信息技术手段,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规范设置“一窗受理”综合窗口,并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内部工作流程,力争实现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办理各类便民服务事项,确保群众办事环节明显减少、程序明显优化、效率明显提高。

六、切实规范运行管理。建立健全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和暗访督查、视频监察等制度,切实加强便民服务中心运行管理。积极开展全程代理、免费代办、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等,力争实现“逢场天”乡镇(街道)站所负责人到便民服务中心现场审批和村(社区)负责人到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制度,全力满足基层群众办事需要。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临港开发区管委会要全力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做好工作统筹、规划建设、组织保障、经费保障、监督检查、考核考评等工作。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应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兼任,并每年专题研究相关工作2次以上。

八、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建立健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运行考核机制及窗口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激励约束机制,新任窗口工作人员原则上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并经过1周以上初任培训。有条件的地方,直接为群众服务的业务站所工作人员应尽可能集中在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县(区)政务服务中心每年应对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进行集中培训,窗口工作人员每年接受业务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

九、切实加强经费保障。各县(区)政府、临港开发区管委会应全力落实便民服务中心场地建设和运行经费,切实加大“全天候”政务服务等工作保障力度,确保基层便民服务工作经费、场地、设施设备等满足工作需要。同时,每年应安排专项资金,大力支持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开展绩效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运行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