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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林草局承接国家林草局3项林草种苗类行政许可委托工作

为进一步方便办事企业和群众,提升行政审批效能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与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签署《林草种苗类行政许可委托实施协议》,明确自202441日至2027331日,我局承接实施“进出口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国家林草种质资源库内资源采集、采伐审批”“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资格认定”3项行政许可事项。

(省林草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