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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厅全面加强水文行政审批服务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助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水利厅按照“精简、规范、高效”要求,加大水文行政审批工作统筹力度,积极创造便捷的水文服务环境。

一是推动“两通办”落地落实。“国家基本水文测站的设立与调整”事项纳入“省内通办”,打通区域限制因素,申请人可自主选择线上线下办事渠道,实现省内“就近交件”。加强与重庆市水利局的对接,推动“专用水文测站的审批”事项尽早实现“川渝通办”。

二是加强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完成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事项管理系统4.0版本基础信息配置、事项认领、编辑、发布等工作,积极认领政务服务事项,扎实做好事项标准化梳理工作,做到“应认领尽认领”,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同源管理、同源发布。

三是实施事中事后监管检查。采用“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等方式加强水文事中事后监管,对工程建设影响水文监测从严管理,严格把关,加大水文监测环境和水文监测设施保护力度,依法依规对水文测站划定保护范围,对侵占、毁坏水文监测设施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