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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厅创新模式为土壤重点监管单位(企业)减压赋能

一是创新“制度融合”模式。将隐患排查、自行监测和监督性监测三项制度深度融合、互为支撑、同频共振,快速发现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摸清企业土壤污染风险、实施风险管控,增强了企业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2021年以来,通过“制度融合”,我省 1100 余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实现边生产、边排查、边实施风险管控。

二是创新“分级分区”模式。将企业隐患排查、自行监测、监督性监测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调查等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结合地理位置、周边敏感点分布和用地规划等因素,准确划分企业风险级别以及区域分布,通过创新“风险分级、地域分区、管理分类”监管模式,实施分类分区管理,努力实现企业“在发展中防风险,在安全中谋发展”。

三是创新“生命周期”模式。企业在新上建设项目时进行土壤环境调查、环境影响评价、土壤污染防控设施建设“三同时”;在生产经营时实施“水气土”协同预警建设、隐患排查、问题整改“三同步”;在关闭搬迁时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管控、治理修复“三联动”,构建起企业“生命周期”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模式,实现企业绿色、安全、高效、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