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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厅优化环评服务,助推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

近日,生态环境厅印发《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我省优化环境影响评价服务的10大具体任务,为我省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好服务保障。

力争做好“一个试点、两个简化、三个配合、四个创新”。

一个试点:指导成都、乐山开展国家“三线一单”减污降碳协同管控试点,把减污降碳协同管控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结合起来,从生态环境准入角度探索技术路径、管理模式,支撑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腾出环境容量。

两个简化:一是加快绿色低碳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审查,对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的项目,在选址合理性分析、现状调查等方面依法简化项目环评内容,避免重复评价。二是鼓励能源装备、新能源汽车项目减少溶剂型涂料使用量,降低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对符合溶剂型涂料使用量规定的项目,降低环评类别,对大数据产业项目依法依规实施环评豁免,简化环评管理。

三个配合:一是配合发改部门积极支持、加快推进省级开发区的设立、扩区调位工作。二是配合经信部门积极支持、加快推进省级化工园区认定工作。三是积极配合发改部门制定“两高”项目管理目录。对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动力电池、晶硅光伏、钒钛产业的关键工艺环节项目不纳入“两高”项目清理范围。

四个创新:一是对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开展环评预审,协同其他有关部门同步办理报建手续,指导提前解决环境问题。二是支持地方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依规实施环评“放管服”改革,建立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重点项目环评审批清单,落实专人主动提前介入服务。三是与相关部门、企业建立协作机制,共同推动风光电及其配套电网建设、天然气(页岩气)清洁能源产业项目环评。四是制定晶硅光伏、动力电池、钒钛等行业环评审批要点和重大变动清单,指导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规范环评审批工作,提高审批质效。

最大亮点:制定环评审批要点和重大变动清单,指导地方规范环评审批。近年来,生态环境厅持续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六次调整下放环评审批权限,放权力度居西部地区前列,环评审批时限已比法定时限压缩60%以上。在全国率先创新推出环评预审、“三个一批”环评审批正面清单、环评质量考评“红黑榜”等举措,有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简政放权后,包括上述提到的晶硅光伏、动力电池钒钛等绝大部分的项目环评审批权限已下放生态环境部门制定环评审批要点就为市(州)生态环境部门提供了参照进一步规范环审批提高审批质效。

另外,在重大变动方面,考虑到如晶硅光伏、动力电池、钒钛等行业,国家尚未出台重大变动清单,导致这些行业建设项目环评批复后,发生重大变动缺乏参考标准,工作推进可能受阻,故我厅推动制定该部分行业变动清单指导建设单位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来判断项目变动否属于重大变动,防止企业误判产生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