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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厅四项举措推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地落实

近日,省政府发布《四川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并公布《四川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首批目录》,其中涉及商务主管部门办理的4个事项、4个证明。申请人在向商务部门申办从事拍卖业务许可、二手车交易市场是否符合规划的确认、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认定、限制进出口技术的进出口许可等事项时,可以自主选择通过填报告知承诺书,对符合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进行书面承诺,不需要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有效避免企业和群众办理证明的“来回跑”,更大程度地减证便民、优化服务。

为推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商务领域落地落实,省商务厅推出四项工作举措。一是及时发布公告。及时对四川政务服务网完成对商务系统所涉事项办事指南进行修改调整,在四川政务网商务厅旗舰店首页发布公告,并指导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对其职责范围内的首批告知承诺事项办事指南进行更新。二是统一文本格式。制订表述清晰明确、填写便捷的承诺书统一格式文本,明确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义务、不实承诺的法律后果,以及行政机关开展事中事后监管的权力等申请方应予知晓的信息,让办事群众填写更便捷、流程更透明、办事更高效。三是有序扩大事项范围。建立健全证明事项目录动态调整机制,重点选取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的证明事项,逐步扩大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范围,最大限度利民便民。四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申请方书面承诺内容的事中事后监管核查,开展告知承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积极推动将申请人履行承诺情况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进行管理,依法依规开展承诺失信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