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综合新闻 > 行业动态 >

生态环境厅开展“放管服”改革业务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企业办事便利度,6月9日省生态环境厅将进口放射性同位素备案、出口放射性同位素备案和放射性同位素异地使用备案等事项调整为即办事项,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改为现场办结。今年以来,三个事项办件共110件,改为即办事项后,将极大缩短办理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减少企业负担,更加有效落实“最多跑一次”相关要求。事项调整后,即办事项在我厅辐射类办理事项中占比提高了18.8%,在总办理事项占比中提高了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