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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林草局落实减证便民再次取消证明事项

自去年6月以来,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严格按照中省要求,以“法无授权不可为”、“只减不增”为原则,先后多次开展清理各类证明事项有关工作,确保没有法律依据的取消,可以通过部门内部或部门间核查的取消,杜绝“奇葩”证明等。

近日,省政府公布了最新一批《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目录》,取消了包括办理涉林行政审批事项——林木采伐许可时要求提供的“受灾林木鉴定证明”在内的9项证明事项。该证明事项取消后,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将通过现场查验、行业内部核查等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行政许可的合理合法。省林草局的这一举措使得“减证便民”进一步落实,政务审批服务进一步优化,企业和群众的办事成本得到了有效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