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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有优先购买权的国有资产处置首次在省中心成功交易

2021622日下午,成都市金牛坝路等4处房屋有偿使用权拍卖活动在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二楼如期举行。

按照交易公告约定,本次拍卖所有标的的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均享有优先购买权。三号标的金牛坝路3中心办公楼二楼房屋使用权拍卖有2个竞买人获得竞买资格,其中1人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6.6万元起拍,经过194轮激烈竞价,最后以11.2万元成交,溢价率69.70%。本次拍卖工作充分体现了公开、公平、规范、透明的原则,所有标的全部成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在本次拍卖活动中,三号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竞买人对其竞争对手的多轮出价经拍卖师询问后都进行了确认,最终以11.2万元成功竞得,充分实现了优先购买权。

通过本次拍卖,省中心将以用户需求为导向,着力完善国有资产处置竞价系统优先购买权的功能,为群众提供更好的营商环境,让群众零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