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制订了《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信息
1.公开的范围
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依法公开的信息为非涉密信息,包括: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机构设置、职能等情况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具体参照《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信息公开目录》。
2.公开的形式
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门户网站公开、政务大厅和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公开等形式。此外,还将视情况采用新闻通报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其它辅助性公开方式。
3.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在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1.申请方式
申请人向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申请信息公开可以当面提交书面申请,也可采用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书面形式提出申请。
申请人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确认。
2.受理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需要,向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机关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3.受理机构
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办公室。
4.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到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办公室办理,也可以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书面形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寄至四川省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办公室,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申请人申请公开信息,应当填写《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以在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办公室领取,也可以从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下载)。申请人现场申请时,如书写确有困难,工作人员可以代为填写。
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问题。
(2)受理申请
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办公室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将依据申请公开信息内容,转有关处室、单位具体办理。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办公室根据有关处室、单位提供的信息内容或意见统一答复申请人。
(3)答复期限
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答复期限为自收到《申请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根据情况,答复期限可适当延长,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期限中止、障碍消除后恢复计算。
(4)收费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的规定,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三)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联系方式
工作机构: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办公室
通信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5号
邮政编码:610000
联系电话:028–86953169
传真号码:028–86935459
接待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四)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拨打政务服务热线进行投诉:12345。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或具直属事业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年第 号
申 请 人 信 息 |
公 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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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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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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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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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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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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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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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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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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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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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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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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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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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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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需 信 息 情 况 |
信息索引(可不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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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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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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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多选) □ 纸质 □ 电子邮件 |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多选) □ 邮寄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