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保证金退还功能升级的通知
招投标参与各方主体:
我中心将于2017年11月1日至11月3日对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保证金退还功能进行升级,升级期间无法办理保证金退还业务。升级完成后,投标人须在电子招投标系统的银行信息管理栏添加本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否则将无法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次升级不影响投标保证金缴纳。
特此通知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7年10月31日